姓 名 | 楊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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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 | 除籍辦理出生證明 |
留言內容 | 您好,因超過兩年未回台灣已遭除籍,請問是否能在被除籍的情況下到戶政事務所申請出生證明?謝謝! |
楊小姐您好:
有關臺端詢問「被除籍申請出生證明」一事,本所敬復如下:
一、 如您在臺灣有直系血親(如父、母、祖父母..等),可以請他們攜帶身分證及規費(每張)10元,就近至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您的出生證明書檔存資料影本。
二、 若在臺灣無直系血親可協助申請,而人在國外,亦可用授權書委託在臺之親友辦理。授權書在國外作成者,應經我國駐外館處機構之驗證。
倘您對本案回復結果尚有任何疑問,歡迎您洽詢:06-2913702分機25陳小姐或tnscg@mail.tainan.gov.tw聯繫及本所網站首頁Skype 線上客服聯繫,本所同仁將會詳細為說明,再次感謝您對本所的關心並不吝建言至表謝忱。
敬祝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臺南市府南戶政事務所 敬復
PS:
此為系統所發出信件,請勿直接回覆,謝謝您。
為了了解您對於本次的服務滿意度,請您撥冗
填答滿意度回饋單,謝謝您的寶貴意見!
滿意度回饋單:https://tnscg-agr.tainan.gov.tw/question.php?ms=ZnVfSUQ9MjQ3&mod=1&id=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