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籍前新住民如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評估因3個月內生活發生重大變故導致生活、經濟困難者,且其重大變故非因個人責任、債務、非因自願性失業等事由者,得由各地方政府依其需求擬定計畫向新住民發展基金申請補助,或各地社會局亦有類此協助特殊境遇家庭之計畫或規定,或洽詢內政部移民署各地服務站。
另內政部移民署建置之新住民培力發展資訊網(https://ifi.immigration.gov.tw/wSite/mp?mp=1),具備多國語言資訊,可掌握疫情與相關福利之最新訊息,請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