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以書面提出申請,本所收文經業務單位審核並陳核主管,文件不齊者通知補正;陳核不同意者駁回並通知申請人而後結案;陳核同意者通知申請人閱覽檔案,申請人不閱覽則結案。閱覽者由業務單位陪同閱覽,需影印資料者影印之。最後依規定繳款,歸還檔案並結案。
流程圖說明:
開始->查詢檔案目錄->填寫申請書送交本所->申請個案審查->審核結果通知(15個工作日)->核准應用檔案->僅申請表複製->提供檔案郵寄服務->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