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戶政動畫圖1 戶政動畫圖2 戶政動畫圖3 戶政動畫圖4 戶政動畫圖5 戶政動畫圖6 戶政動畫圖7 戶政動畫圖8 戶政動畫圖9 戶政動畫圖10

★ 歡迎光臨 自112年1月1日出生並符合相關規定者,發放生育獎勵金產婦之新生兒第一名及第二名20,000元,第三名及第四名30,000元,第五名起50,000元。戶政服務再升級,民眾符合申辦資格使用自然人憑證就可以線上申辦戶籍登記,省時又便民,歡迎多加利用。歡迎使用一卡通、信用卡、行動支付繳納戶政規費。防疫期間請多利用電子票證、行動支付等方式取代現金支付。設籍本轄65歲以上長者、身心障礙者及行動不便之居民,申辦戶籍案件得向本所申請到府服務。內政部建置「網路預約戶政登記服務」,節省臨櫃等候時間,歡迎多加利用。出生登記,父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母姓或父姓,約定不成者,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滿18歲有行為能力人得依其意願選擇改從母姓或父姓,以一次為限。性別平等,從母姓或父姓一樣好。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由父母共同行使或負擔之。 民眾得以自然人憑證或戶役政管家APP可以線上申請電子戶籍謄本。新式戶口名簿替代戶籍謄本,記事可省略,隨時可查驗。為配合民法18歲成年之修訂,「親等關聯資料申請提供及管理辦法」第2條、第18條及第10條附件3,業經內政部於110625日以台內戶字第1100242138號令修正發布。

*
網站導覽 分類檢索
*
點此切換至臺南市府南戶政事務所QR碼頁 點此切換至Line QR碼頁
*
點此切換至臺南市府南戶政事務所QR碼頁
臺南市府南戶政事務所網站QR碼,使用手機APP掃瞄後可連到該網頁。
*
友善列印(點此可將本頁面列印)
::: 112-04-01 03:10
Skype線上客服24H虛擬客服
skype通話時間
臺灣時間週一~週五08:10~17:20
37里 624鄰 48027戶
59565
61694
合計 121259
0 0 0 1 2 4 8 8
 
:::
前言


滿堂兒孫,一生幸福

為奬勵本市市民生育,慰勞新生兒母親懷胎生育之辛勞,臺南市政府於民國100年4月11日開始發放生育獎勵金,並回溯自99年12月25日以後出生者。

民國112年1月19日臺南市政府以府民戶字第1120058686A號令修正發布「臺南市政府生育獎勵金發放作業要點」11211日施行。本市新生兒於中華民國一一二年一月一日以後出生,並符合規定者新修訂第一名及第二名之新生兒,發給新臺幣二萬元。 

為鼓勵產婦生育,生產之第一「名」、第二「名」新生兒發給生育獎勵金新臺幣20000元;第三「名」、第四「名」新生兒發給生育獎勵金新臺幣30000元;第五「名」以後之新生兒發給生育獎勵金新臺幣50000元。本市生育獎勵金之發放係以「名」數發放,非以「胎」數發放,如為雙胞胎或多胞胎,按同胎新生兒個數累計核發,例如:第一胎為三胞胎,實際領取則為20000元加20000元加30000元,共計領取70,000元。期待市民多多生育,「滿堂兒孫,一生幸福」。

為發放生育獎勵金,臺南市政府民政局特別設計「禮金袋」,大紅色的摺頁式卡片,相當喜氣,可記載新生兒之基本資料,黏貼出生時之相片,特別的是還可以蓋印新生兒手印、腳印,讓市民感受對產婦及新生兒的關懷與祝福。

本市新生兒於民國99年12月25日以後出生,其父或母得申請生育獎勵金,惟需符合下列要件:新生兒需於本市各區戶政事務所完成出生登記。新生兒之父或母需設籍本市連續六個月以上,且申請時仍設籍本市。設籍期間之計算,以父或母戶籍最後遷入本市起算至新生兒出生日止。
新生兒之父或母應於新生兒出生後六十日內,持國民身分證及印章,向新生兒設籍所在地之戶政所提出申請。戶政所辦理新生兒出生登記時,審查有符合申請資格者,會主動告知發放,並協助其辦理申領。
為因應社會、家庭多元化,非婚生子女之母親亦可請領生育奬金,落實保障弱勢婦女。另因以父或母一方申請生育獎勵金,外國籍配偶所生子女亦可受惠。
                    112年生育獎勵金提高
112年生育獎勵金海報


 

:::
機關位置圖 | 網路安全政策 | 隱私權保護政策 |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 English
府南戶所地址:702030 臺南市南區明興路2號(臺南市南區區公所大樓內) (交通位置圖)
電話:(06) 291-3702 (課室分機) 傳真:(06) 291-3705‧261-2324
Email:tnscg@mail.tainan.gov.tw (民眾意見箱)
本站最佳瀏覽設定為:1024 dpi X 768 dpi   最後更新:中華民國112年04月01日


Q
R
臺南市府南戶政事務所網站QR碼,使用手機APP掃瞄後可連到該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