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工成立目的
依據志願服務法,招募志願工作人員,並響應政府推動志願服務制度,結合民間力量,擴大戶政服務
層面,提昇服務品質,本所自88年3月12日成立志願服務隊。
志工招募
一、志工人數:本所志願服務人員共計二十四名、目前無缺額(本所可預先受理儲備志工的報名,意者請
電洽:(06)2913702分機16黄先生)。
二、招募公告:於本所網站或公告欄、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整合服務系統、臺南市志願服務網等
公告相關招募訊息。
三、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每次2小時
上午08:00 - 10:00、10:00 - 12:00
下午13:30 - 15:30、15:30 - 17:30
四、志工條件:
(一)一般志工
1.志願服務之社會人士、家庭主婦或退休人員,以居住本轄者優先。
2.具服務熱忱且每週能參與志願服務2小時以上者,以持有志願服務手冊者優先。
(二)在學學生 :
1.每年寒暑假提供在學學子參與志願服務機會,體認服務的感動。
2.招募名額、報名條件視當年度需要另於招募時公告。
志工報名表
•臺南市府南戶政事務所志工報名表(下載)
志工服務項目
一、協助民眾使用取號機、引導民眾至受理櫃台或至休憩區等侯。
二、協助身障或老弱婦孺辦理各項戶籍登記。
三、主動寒暄招呼民眾,協助維持秩序、排解紛爭。
四、協助維護所內辦公環境整潔。
五、協助民眾填寫各項申請書表及簡易戶政業務諮詢。
志工福利項目
一、參加志願服務人員辦理意外事故保險。
二、推薦表揚績優戶政:
(一)年度內服務成績優良符合推薦條件者,經推薦由市府予以公開表揚;或推薦府外單位之表揚。
(二)推薦參加內政部獎勵志願服務戶政機關工作人員之選拔。
三、所內舉辦之聚會或旅遊,邀請志工人員參加,並視經費所需酌收費用或全額免費。
四、志工服務滿三年,服務時數達三百小時以上者,得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憑卡可免費進入公立風 景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