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 | 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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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 | 戶籍 |
留言內容 | 想遷出戶籍 但是沒有遷出地和遷入地的戶口名簿 可以嗎 |
楊君,您好:
有關臺端詢問沒有戶口名簿辦理戶籍遷徙登記1事,本所敬復如下:
一、依據戶籍法施行細則第21條規定略以,戶政事務所受理戶籍登記,應查驗其國民身分證及
戶口名簿正本,先予敘明。
二、辦理遷徙登記無遷入地戶口名簿時,應請遷入地戶長提供戶口名簿,如戶口名簿遺失,由
戶長申請補發或出具委託書,由臺端代為申請補發;如臺端係另立一戶者,應另憑單獨立
戶之證明文件初領戶口名簿。戶籍登記完成後,如未攜帶原遷出地戶口名簿嗣後會透過行
政協助方式,由戶所通知原遷出地戶長換發。
關於辦理遷徙應備文件,請參閱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設籍及遷徙登記-遷入登記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372
倘您對本案回復結果尚有任何疑問,歡迎您來電洽詢:06-2913702本所同仁將會詳細為您說明。
敬祝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臺南市府南戶政事務所 敬復
PS:
此為系統所發出信件,請勿直接回覆,謝謝您。
為了了解您對於本次的服務滿意度,請您撥冗
填答滿意度回饋單,謝謝您的寶貴意見!
滿意度回饋單:https://tnscg-agr.tainan.gov.tw/question.php?ms=ZnVfSUQ9MjQ3&mod=1&id=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