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 | 郭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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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 | 港人無婚姻證明書在台有效期限 |
留言內容 | 與港人結婚準備在台登記,已申請無婚姻證明書,請問申請後在台的有效期限是多久呢? |
郭小姐,您好:
有關您詢問無婚姻證明書效期1事,依戶政法相關規定,本所敬復如下:
各國所核發之婚姻狀況證明文件效期,應以原屬國開具之文件內容為原則,無效期之規定者,則以原核發機關核發之日起六個月內有效。
關於辦理結婚應備文件,請參閱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戶籍業務申辦須知 –身分登記-結婚登記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372
倘您對本案回復結果尚有任何疑問,歡迎您來電洽詢:06-2913702分機18江先生,本所同仁將會詳細為您說明。
敬祝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臺南市府南戶政事務所 敬復
PS:
此為系統所發出信件,請勿直接回覆,謝謝您。
為了了解您對於本次的服務滿意度,請您撥冗
填答滿意度回饋單,謝謝您的寶貴意見!
滿意度回饋單:https://tnscg-agr.tainan.gov.tw/question.php?ms=ZnVfSUQ9MjQ3&mod=1&id=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