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基隆市連續假期暫停辦理預約結婚登記,前揭連續假期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布之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為準,
115年連續假期計有:
(一)農曆春節假期(2月14日至2月22日)。
(二)和平紀念日(2月27日至3月1日)。
(三)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4月3日至4月6日)。
(四)勞動節(5月1日至5月3日)。
(五)端午節(6月19日至6月21日)。
(六)中秋節及孔子誕辰紀念日(9月25日至9月28日)。
(七)國慶日(10月9日至10月11日)。
(八)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10月24日至10月26日)。
(九)行憲紀念日(12月25日至12月27日)。
二、為避免影響民眾權益,暫停辦理預約結婚登記訊息,請各戶政事務所透過官網、跑馬燈、公布欄等各種管道提前公告周知。
三、另基隆市提供午間服務,且結婚之當事人得於結婚登記日前3個辦公日內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登記日,
相關訊息請貴所運用各種管道宣導民眾周知,並與有需求之民眾妥善溝通說明;倘遇特殊個案者,仍請本權責審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