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分證補領,自103年7月1日起可由本人親自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但您本人可先親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身分證掛失手續或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國民身分證掛失暨撤銷掛失申請作業(免自然人憑證)」(網址: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3013)自行上網填報,經驗證後立即完成掛失作業。
1.
因患重大疾病或不能行走,得由居住地之戶政事務所到府服務,無須委託。
2.
因工作繁忙無法申請者,為保障當事人權益,仍須由當事人親自申請。
3.
出國者申請補領身分證,因其在國外之身分證明文件為護照而非身分證,可於回國後再行辦理。
4.
補領國民身分證自103年7月1日起,可親自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可提供在外縣市就讀學生及現役軍人服務。
身分證遺失並未規定須登報作廢,您至戶所補發身分證時,承辦人會先幫您掛失舊證。
本所提供拍攝換發新式國民身分證使用的相片服務,每次收費100元,上傳數位相片,但不提供底片或電腦檔案。